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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季度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

时间:2018-12-25 17:1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现将第四季度查处的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米脂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站长贺树清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6年11月16日,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在米脂县万隆酒店接待市畜牧站工作组5人就餐,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站长贺树清等4名工作人员陪同就餐,共开支529元。此次公务接待,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陪同就餐人数超出规定人数。2018年11月29日,米脂县纪委给予贺树清党内警告处分。

2、米脂县城郊镇姬桥村党支部原书记杨巨师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3年2月至12月,姬桥村以村集体招待上级工作组下乡检查、村干部参会误餐等事由,先后23次招待相关人员在米脂县聚福园饭店、厚德福酒家等饭店就餐,共开支5477元。2015年2月28日,姬桥村将上述招待费在村财镇管账户予以报销。2018年11月28日,城郊镇纪委给予杨巨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