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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米脂县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时间:2020-12-29 16:48    浏览次数:      来源:米脂县纪委监委     【字体:

实施精准监督  持续正风肃纪

为米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米脂县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3日)

刘进军

各位委员、同志们:

经县委同意,我代表中共米脂县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职,勇于担当,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在2019年度市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考核中名列县市区第二名。

(一)严明政治纪律,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

突出政治监督。党委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纪委监委的监督就及时有效跟进到哪里,特别是紧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紧盯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紧盯县委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落实等情况。县纪委监委带头从文风会风入手,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违反会议纪律的2名领导干部实施警示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问责党组织4个,组织处理3人;查处党员领导干部问责案件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

注重日常监督。为实现精准监督,对全县453个党组织和15863名党员进行了初步摸底,完成了7539名监察对象的档案审核、收集和电子档案系统的建立工作。制定了《米脂县“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归口部门“关键少数”,督促部门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对照责任清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中共发现问题线索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出台了《米脂县廉洁自律回复暂行办法》,廉洁自律回复1672人次,暂缓回复6人次;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8批112人(次),任前廉政谈话3批250人(次)。派驻纪检监察组约谈7人;县政务监察投诉中心约谈政务大厅工作人员13人(次),采取书面检查措施5人(次),责令派出单位岗位调整1人,集中通报3起。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紧盯“关键少数”,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街镇部门“一把手”18人,其中谈话提醒9人,警示谈话4人,诫勉谈话5人。

强化巡察监督。配合省委第八巡视组搞好巡视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县委巡察机构开展了3轮常规巡察,第六轮巡察中探索对98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党组织直接开展巡察工作,助推了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一肩挑”等工作的落实。坚持巡回督查不松劲,注重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民意反映,促进每轮巡察提质增效。对巡察发现的部分单位存在形式主义等共性问题给县委提交专题报告3份,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撰写调研报告15份。对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7个党组织和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373个,移交边巡察边整改问题354个,移交问题线索37件,已办结36件,其中立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

创新监督方式。印斗镇纪委积极探索“互联网+三务公开”监督模式,开发了“阳光印斗”微信小程序,以线上线下同步公开与村里村外共同监督的模式,着力打通村级监督“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高压震慑,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强化与公检法及审计机关的协作配合,打出组合拳,形成有力震慑;建立了审查调查人才库,吸纳审计、财政、司法机关和街镇纪委等优秀审查调查人才41名;重大案件由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相关室部和街镇纪委联合审查调查,凝聚工作合力;县纪委监委与街镇纪委建立了“上挂下派”制度,优化巩固审查调查协作区制度,采取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街镇纪委整体审查调查水平。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427件,立案201件,结案17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9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按照市监委指定管辖,审查调查了2名正科级干部,均使用了留置措施。共挽回经济损失76.7392万元。严肃查处了豆某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严查“四风”突出问题。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针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等问题,强化日常监督。全年共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8件,党纪政务处分13人,全部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了“大棚房”清理、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统计数字造假、人防系统腐败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共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76件,党纪政务处分100人;查处营商环境方面案件9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20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

不断深化扫黑除恶。把党员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了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其中移送司法1人,保护伞(警伞)1人。

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在严肃查处的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作为的干部营造良好环境。审查调查中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处理问题线索1件,容错4人。

注重审查调查安全。县镇两级纪委高标准建设了“同志式”谈话室23间,其中一般谈话室11间,标准化谈话室12间;完善了机关保密设施,为各街镇纪委及委机关各审查调查科室配发了13套执纪执法设备,对重要取证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明确岗位职责,狠抓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夯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基础。

提升审查调查质量。在县区首家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扎实开展了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夯实了组织、人社、财政以及被处分人员所在部门主体责任,杜绝了处分执行“打白条”现象。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中严把政治关、纪法关、质量关,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县纪委监委常态化在扶贫领域开展了“拉网式”的明察暗访,推进“三比一提升”行动的落实。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20件,党纪政务处分21人。

(三)狠抓源头治理,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综合运用“四种形态”。采取谈话函询、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38人,其中第一种形态326人、第二种形态176人、第三种形态20人、第四种形态16人,分别占比60.6%、32.7%、3.7%、3%,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用好廉政教育基地。依托建成的几个省、市廉政教育基地,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二个纪律教育宣传月”和警示教育活动。一年多来,各街镇、各部门及县外党员干部参观学习383批(次)、10197人(次)。

扎实开展“以案促改”。积极协助县委抓好冯新柱案、胡志强案、辛耀峰案“以案促改”,剖析案发原因,查找风险漏洞,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组织全县七千余名党员干部认真观看了《贪与悔》和《蜕变的灵魂》等专题警示教育片。县纪委监委先后针对桃镇小寺则村等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了“以案促改”,剑指共性问题,“直击要害”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个性问题,“对症下药”督促整改,做好案件查处的“后半篇文章”。2019年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31份,监察建议书8份,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制订印发了《米脂县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和《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建设标准》等文件,创建了县农商银行、印斗镇政府、税务局、农业农村局等一批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其中县农商银行和印斗镇政府已完成申报市级廉政文化进企业和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工作;精心拍摄了“纪委书记话初心”“纪检监察干部话初心”等微视频,成功举办了“守初心、讲规矩、颂清廉”演讲比赛;在中省市指定媒体刊发党风廉政宣传稿件193篇,《窑洞里的灯光》廉政微视频被省纪委监委评为廉政文化作品二等奖;机关1名干部荣获“榆林市文明家庭”称号,8名纪检监察干部当选了“榆林好人”。

(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队伍建设。县纪委监委机关抓班子、带队伍,抓内控、建制度,努力在全县部门单位中作表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抓学习、强素质,抓业务、提本领,努力在全县公务员队伍中作表率。

注重能力提升。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加强干部的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集体学习指方向。坚持正确的导向,雷打不动落实周二例会制度,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人人上讲台”活动,集中开展业务讲坛32期。个人自学强业务。坚持 “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要求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浏览中省市县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学习强国”等多种方式,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不断提升。心得体会促提升。为了实现学思践悟的贯通落实,学用相长、知行合一,凡是重要学习内容,要求人人撰写心得体会,并在机关《学习园地》张贴上墙,在微信工作群中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实战实训炼精兵。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巩固学习成果,共组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考试856人(次);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省市纪委监委组织的集中培训班88人(次),开展了对178名纪检监察干部为期三天的“封闭式”全员培训;注重跟班实训,安排19名干部到省市跟班学习有效提升了干部的业务本领。扶贫一线作表率。选派2名科级干部担任“第一书记”,4名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员”,82名帮扶干部共涉及7个街镇24个村228户贫困户678人,机关干部在扶贫一线锤炼本领、服务群众、作出表率。

健全内控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注重内控机制建设,努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长远。针对室部较多、力量分散、人员不足等问题,在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建立了协作互补机制,室部之间、纪检监察与巡察之间建立了一体联动机制,实现了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的目标,形成了多岗位锻炼、深层次交流、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坚持刀刃向内。全系统扎实开展了胡传祥和权王军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2019年以来,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9件,初步核实5件,谈话函询4件,实施警示谈话2人。

检视一年来的工作,认真对全年问题线索处置和监督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当前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依然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有的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学习安排不及时、不扎实,照本宣科念文件,研讨交流不够;有的党组织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搞材料整改;有的党员干部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漠视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二是作风不够实。个别党组织贯彻上级部署上下一般粗,制定文件照抄照搬,结合实际不够;有的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有的党员干部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一些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整治不力,碌碌无为;米脂县是《村务公开报》的发源地,但是有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长期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群众意见很大,是引发矛盾和上访的主要原因之一。三是自律不够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隐患和压力犹存,有的借外出考察之机绕道旅游,有的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有的顶风违纪接受吃请、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一桌席”之外变相安排“一碗面”;有的不吃公款吃老板;有的家风家教不严,纵容子女家属利用自己的影响经商、甚至“吃空饷”,造成恶劣影响。四是履责不够有力。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上热中温下凉”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日常管理宽松软,单位发生多人多起违纪问题,干部赌博、吸毒问题屡禁不止;一些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仍然用隐蔽方式攫取经济利益,精心设计防查手段,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五是监督的效果还不够明显。从近两年处置的信访问题线索来看,2018年处置的问题线索中发生在十九大前84件,2019年处置的问题线索中发生在十九大前64件,表面上看有了一定的效果,但去存量遏增量依然任重道远。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的震慑力还远远不够。依然存在监督手段单一、主动性不强和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一些部门、一些领域信访量连年居高不下;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对归口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到位,还没有盯紧看牢“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彰显不够,发现的有价值问题线索较少,成案率较低;街镇纪委力量薄弱,对同级干部监督乏力;多数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历年来未上报一个问题线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与所承担的职责使命还不匹配,政治业务素养还不够高,能力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用足用活重点案件“以案促改”还不到位。以上五类问题,务必引起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高度重视,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今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増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县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动米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明政治纪律,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首要任务就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常态化开展主题教育,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最大政治任务,加强对践行“两个维护”、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要不断加强政治监督,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以及县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关键少数”,严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中梗阻”,严查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确保政令畅通。要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督促推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以责任清单为基础,以过程管理为重点,以动态考核为抓手,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要强化疫情防控监督,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尽锐出战、全力以赴,以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紧盯“四方责任”落实,科学精准有效监督,以严明的纪律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要不断深化“以案促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并针对审查调查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责成案发单位党委(党组)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开展警示教育,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工作建议、工作提醒函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财务管理、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要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决不允许以权势大而破规、以问题小而姑息、以违者众而放任。

(二)厚植为民情怀,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要全力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紧紧围绕“四个不摘”、“三落实”和“三排查三清零”要求,强化监督的再监督,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重点做到“七个紧盯”和“两个一”: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以及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紧盯责任落实,重点盯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全县干部帮扶责任落实;紧盯政策落实,重点盯住梳理出的政策落实情况;紧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落地建设情况;紧盯各级脱贫攻坚巡视巡察、成效考核、以及各类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紧盯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特别是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紧盯县委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全年脱贫攻坚各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一人负责一个街镇,抽调街镇纪委和室部干部组成督查组开展精准监督,每月至少对街镇督查一次;充分发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强化对归口部门单位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由分管领导带队每月至少对归口部门,特别是“八办两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督查一次。要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对扫黑除恶“一十百千万”行动的落实,督促各街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六清”行动,紧盯农村新情况、市场新业态、违法新动向,坚持“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同步推进;进一步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对乱点乱象的排查整治,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防止黑恶势力侵害群众利益,严肃查处“官伞”“警伞”“庸伞”。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滥用职权或利用职务职权影响谋取私利、利益输送等行为,斩断“利益链”,破除“潜规则”,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集中开展好“5+X”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要全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查处行政审批、规费收缴、建设规划等重点环节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环保责任不落实、履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

(三)抓实监督主责,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权责对等,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要强化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综合运用平时观察、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加大谈话函询措施的抽查力度,对不如实说明问题的严肃处理;坚持治病救人方针,建立处分执行回访机制,组织开展对受处分党员、监察对象的集中回访,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聚焦管人、管事、管钱、管项目等重点岗位,紧盯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环节,督促职能部门梳理法定权限,排查廉政风险点,健全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权力运行过程监管的“全覆盖”。要将各项监督有机融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一体联动。强化纪律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党员干部知纪、遵纪、守纪;强化监察监督,深化监察向基层延伸,推动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拓展;强化派驻监督,增强“派”的权威、发挥“驻”的优势,加强对归口部门党组(党委)的监督;强化巡察监督,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定位,形成上下联动贯通的工作格局;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有效衔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要深入推进权力公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做到办事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总结提升印斗镇“互联网+三务公开”做法,今年在全县全面推广,让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在阳光下运行;要强化考核,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要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做好澄清反馈工作,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勇挑重担、踏实做事、清正廉洁的干部容错纠错,进一步调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牢固树立“查办案件就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发扬斗争精神,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要重点查处违纪违法的科级领导干部,形成有力震慑。要突出执纪审查重点,严肃查处“四类案件”:即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制约米脂经济社会发展的腐败案件;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项目多的部门和行业发生的腐败案件;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从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等多方面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定期研判分析,发挥好信访举报的“晴雨表”作用。要严格执行《规则》《规定》,细化完善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等工作规程,严把调查措施使用条件、报批程序和文书手续,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要创新审查调查机制,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抓街镇纪委,街镇重大案件一律启动办案协作区办理,确保信访举报及时处置;今年六月底前往年库存的问题线索全部“清零”,年底前问题线索全部“清零”。要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审理审核把关;严格遵循刑事审判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证据材料,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要强化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处分执行到位。要坚持安全文明办案,认真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规定,严格审批程序,消除风险隐患,切实将审查调查安全责任落实落细,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力争尽快建成米脂留置区并投入使用。

(五)坚持标本兼治,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发票倒查、电子取证等监督手段,重点查处公款吃请、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变通支出、“一桌餐”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要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文山会海、监督检查考核频繁、基层表格过多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基层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在抓工作落实上。要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加强干部管理、招商引资、外出考察学习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以制度的刚性推动干部作风根本好转。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以廉政教育基地为依托,强化对全县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

(六)突出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注重“四个落实”,突出“三个聚焦”,将巡察“十六字方针”贯穿工作始终。要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配合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米脂8个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银州街道办宋硷村开展提级巡察、对全县扫黑除恶开展专项巡察;注重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继续执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和巡察调研制度,实行巡察工作纪律作风后评估机制。要立足政治巡察,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整改督查、巡察“回头看”,全年计划安排两轮常规巡察、一轮机动式巡察、一轮巡察“回头看”工作,其中要对剩余的108个行政村开展巡察工作,实现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全面提高巡察干部的能力水平,加强巡察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线索成案率。出台县委巡察机构与组织、宣传等部门工作协作机制,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要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补短板、强弱项,对不落实整改要求,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选择性整改,老问题、普遍问题边改边犯的,将抓住典型通报曝光,严肃问责处理,落实落细巡察整改工作。

(七)持续深化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是深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要认真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要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进有效衔接司法;加强与司法、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强化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机制,实现审查调查与司法程序顺畅高效对接。要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配齐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抓好制度建设,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以精准执纪执法提升监督效果。

(八)健全内控机制,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强化政治建设,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建引领纪检监察工作,让初心和使命在纪检监察干部内心深处铸牢、在思想深处扎根;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党中央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批准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就是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要加强实践锻炼,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检查中固本培基、历练成长,在审查调查中发扬斗争精神,敢于“黑脸”“亮剑”;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下更大力气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充分发挥“两个表率”作用。要坚持刀刃向内,全面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试行)》,聘用一批“特约监察员”和法律顾问,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铁面无私清理门户,坚决清除以案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今年是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全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让我们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时不我待的使命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为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