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机关效能,使纪委监委机关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监察组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办、巡察组年初要制定工作计划并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量化,明确工作措施。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地做好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按季要对照岗位目标认真总结,写出书面材料报办公室。各室部之间在工作上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2、县纪委监委机关每周一召开书记(主任)办公会,主要领导统筹安排本周重要工作。安排的工作任务,承办科室和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及时汇报任务完成情况。
3、机关干部应做到按时上下班,实行两签到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工作时间不串岗、不闲聊,严禁玩电脑游戏。
4、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重大事项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5、机关干部应按时参加领导安排或办公室通知的各种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要严格落实周例会、月计划、季小结、年评比工作制度。参加各种会议,应遵守会议纪律,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会议情况,传达会议精神。
6、对来机关联系工作,反映情况的人员,要热情接待,礼貌待人;对下级请示的问题属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给予答复和办理,疑难问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7、机关工作人员务必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每周一次大扫除,每日一次小清扫。卫生区要按要求定期组织清扫。
8、注意保密工作。严格密件管理,所有密件必须按规定入柜,涉密计算机不得上互联网,不得乱插U盘,有涉密材料必须及时呈报主要领导阅处,谁泄密谁负责。
9、财产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管理,制定借用制度,重要物品外借须经领导批准;新购办公用品严格遵守采购制度并及时登记,报废资产按照规定及时与国资科对接予以报废下账。
10、办公用房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严禁超标准面积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
11、各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爱护公物,注意安全,正确使用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插座,节约用水、用电。下班后,切断电源,并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因故意、过失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损失等一切不良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2、所有干部的家属和亲朋好友不得在办公室留宿,严禁下班时间和双休日在办公室内赌博、饮酒、玩游戏和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使用单间的干部要爱护卫生间的设施,人为损坏要加倍赔偿,严禁他人在卫生间内洗澡。
二、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会计法》,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保证财产、资金、经费的合理使用。
2、及时、足额、准确编制收支预算,确保收支平衡。
3、机关经费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建账,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由分管副书记(副主任)统一管理。
4、机关所有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填写购置单,经分管副书记(副主任)批准后统一安排购置,结算时以购置单为准,办公用品实行签领制度。
5、收缴的各种款项由审查组负责人到财务处办理缴款手续,必须及时办理。
6、因公出差报销经费,须在出差后一周内结清账目。
7、机关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支出报销时必须写清事由,并由经办人签字,报办公室主任审阅签字后,由分管经费的副书记(副主任)审批。重大开支必须向书记(主任)请示、汇报。
8、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室部和班子成员归口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和外借他人使用。
三、接待管理制度
1、县内各单位来人指导、检查和联系工作的,一律不安排就餐。
2、上级纪委、监委来人指导、检查和联系工作以及兄弟县区纪委监委来人联系工作的,严格按照《米脂县公务接待管理若干细则》的规定执行,由办公室协调县接待办统一安排。
3、所有接待经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或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单,其他人不得到宾馆、饭店挂账接待;办公室因故无人参加的,由书记(主任)或分管办公室的副书记(副主任)指定人员签单,方可报销。签单人必须注明接待事由和批准人,否则,不准报销。
4、实行定期结账制度。每月初办公室负责人将上月的接待账目结清,呈报分管领导审核报账。
四、车辆管理制度
1、驾驶员要经常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交通规则,尽量减少交通违章行为。凡不按规定操作产生的所有交通违章,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计分处罚和罚款。
2、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经常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正常用车,安全行驶。完成任务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3、严格实行出车登记制度,驾驶员凭办公室开具的《派车单》出车。未经派车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否则必须以公车私用追究驾驶员和使用人的责任,一切后果单位概不负责。法定节假日一律集中封存停车,特殊情况必须由县纪委监委书记(主任)或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4、车辆加油以额定的百公里耗油量为基准,凭票加油,按里程核算,一月一清。
5、车辆维修时,需持本单位出具的修车通知单,注明修理事项,由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到场监督核算,报主管领导审核,单位统一结算。
6、严禁驾驶员将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如不按规定执行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自行负责。严禁酒后驾驶公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事故的,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7、严禁私用公车参加婚、丧、嫁、娶、乔迁等活动。
8、县外因公务需派机关车辆必须经县纪委监委书记(主任)或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后果的,责任人自行承担。
9、单位公务车辆不能满足正常公务时,办公室按规定可协调其它公务车辆,保障工作用车,不可延误工作。
10、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听从安排,做好服务。驾驶员本人上下班不得驾驶公车,出车完毕后公车一律在单位统一停放,不准私自用车。
五、文印管理制度
1、县纪委监委机关印章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管理使用,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指定专人暂为代管,履行印章管理人员职责。机关印章严格实行使用登记签字制度,对外发文、干部任免、重大决策的文件,需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其内容把关审核后,呈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方可用印;日常需加盖印章的文件、表格、合同等,承办人要对用印事项进行把关,经相关领导签注意见后方可用印;印章严禁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携带公章外出,需经分管公室的副书记(副主任)批准;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格和空白便条上加盖印章。
2、各室部因工作业务需上报、下发的文件由各室部进行起草,对文件的必要性、内容、文字格式、文种、发文范围等进行校核修正,打印出清样后,填写文件签发单,送分管领导核稿,并按程序报县纪委监委书记(主任)审批或签发,文稿按程序签发后,交办公室安排印发盖章,并及时做好送发工作,送发文件要登记签字。
3、要充分发挥各室部配备的电脑、打印机的作用,积极推行网络办公,逐步实现办公无纸化。
4、各室部应由专人对本科室电脑及打印机进行管理,不得私自外借,严禁印制与工作无关的材料。
5、各室部打印墨粉和打印纸张的使用及领取,需统一到办公室登记、更换、领取。办公室要加强耗材管理,建立耗材购进、领用台账。
6、日常电脑和打印机的维修由办公室负责联系。设备损坏要及时报修,并对损坏原因、更换零部件、更换时间、维修费用等做好登记。
六、文件传阅制度
1、按照主要领导先阅与分管领导阅示相结合、按序传阅与因时传阅相结合、正常传阅与急件专送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文件传阅。
2、办公室负责文件拆封分发。每天收拆文件后,立即登记,并由办公室分管文秘的领导填好传阅单,呈领导阅示。
3、机密以上文件的传阅要用专用夹,要专人送达并及时取回。文件经领导阅处后,办公室要及时存档转办,切勿丢失、泄露。
4、对领导批示的文件,分管领导及办理科室要加强研究,认真落实,按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完成,办理结果必须及时向作出批示的领导汇报。
七、请销假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按以下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
1、机关干部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按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备案请假,并按以下要求办理: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县纪委监委书记(主任)请假;其他干部三天以内向分管办公室副书记(副主任)请假,三天以上向县纪委监委书记(主任)请假。
2、机关干部公休假由办公室报县纪委监委书记(主任)批准后统一安排,按工作需要适时灵活调整,任何人不得以公休假推脱工作安排,贻误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3、干部年度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不再安排公休假。
4、因事、因病确需请长假的,应说明正当理由;请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病历单和诊疗建议。请长假期间,一律扣发本人工作津贴和办案津贴。
5、请长假人员按照下列标准发放其余工资:
(1)请假2个月之内的,其余工资照发;
(2)请假2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工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其余金额的百分之九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其余工资照发。
(3)请假6个月以上的,工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其余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其余工资金额的百分之八十。
(4)请假超过6个月的,一律不得享受机关工会福利和年度考核奖励。
八、学习制度
1、全体干部要结合工作和自身实际,制订年度个人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并坚持写好学习笔记,每年不少于2万字。
2、坚持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原则。纪委监委机关每周二安排一次周例会集体学习,学习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全体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要定期组织好学习体会交流。
3、集中学习内容由办公室安排,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学习载体,学习中、省、市、县各级各类会议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
4、每名干部每年都要撰写1篇以上有一定分量的调研文章或论文。
九、档案管理制度
(一)立卷归档
1、凡是反映机关的主要业务工作情况,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立卷归档。
2、本委案件的检查卷宗由检查室立卷,案件审理卷宗由案件审理室立卷,信访卷宗由信访室立卷,及时交档案室保管;文书档案由办公室立卷;各室部在工作中形成的其他材料、文书、图片及资料,按要求交办公室整理归档。
(二)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机关公文处理要求,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红墨水等书写材料。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保持完整、系统、正确。
3、保持归档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并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项目编号。
4、案卷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文件内容,并区分保管期限。
5、文件材料的归档须办理移交手续,一般归档一式两份,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归档可一式三份。
(三)档案利用与保密
1、机关干部因工作需要,可向档案室借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但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2、不得将案卷随意折叠或拆散,严禁随意涂改、挖补档案。
3、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必须办理登记、清点手续,并按期归还,不得丢失、损毁。严禁擅自抄录、复制、公布档案。
4、档案室设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员不得随意谈论涉及秘密档案的内容,不准将档案带至家中和公共场所;
5、干部调离时,必须清理移交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十、其他制度
1、凡属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县级有关部门重要工作需县纪委监委安排工作人员的,由分管办公室的县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统筹安排,需多人参与的,需报县纪委监委书记(主任)批准。
2、电话管理制度。本着节约高效原则,做到电话内容精练简短;严禁用办公电话和他人闲聊;严禁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
3、婚丧喜庆管理制度。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除婚庆、丧葬事宜外,其他诸如建房乔迁、生日寿诞、孩子满月(周岁)、升学入伍、调动升职、开业庆典等事宜一律不允许发帖宴请。婚庆、丧葬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4、县委巡察办可参照本制度详细制定巡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