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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榆林市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决定

时间:2020-07-16 17:39    浏览次数:      来源:榆林市纪委监委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推动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按照“提升一批、淘汰一批、新增一批”的动态化管理思路和要求,在申报推荐、实地检查、严格评审的基础上,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命名榆阳区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基地等17个场馆为榆林市廉政教育基地;命名榆阳区新明楼办事处三官会社区等9个单位为榆林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市级廉政教育基地要以“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展品丰富、陈列先进、影响广泛、作用显著”为标准,不断提升建设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充实展出内容,改进布展方式,创新陈列手段,加强科学管理,经常组织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要深入挖掘蕴藏其中的传统廉政文化资源和红色革命文化资源,全力打造具有榆林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廉政文化品牌。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要以“组织有力、活动经常、形式多样、参与广泛、注重创新、保障有力”为标准,切实加强领导,彰显特色,丰富形式,创新载体,着力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市级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开展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扎实有效的廉政教育活动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着力增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时代感、针对性和影响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特别是抓好“不想腐”的重要一环,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作用,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使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真正成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探索创新教育方式方法的重要渠道、展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窗口、引领带动廉政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