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四防”工作专项巡察组从即日起对各街镇、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开展为期45天左右的专项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涉巡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涉巡领域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疫情防控、防汛抗旱、安全生产、防范重大风险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这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期间,巡察组在重点涉巡单位门口及巡察组驻地设置“中共米脂县委‘四防’工作专项巡察组意见箱”。
邮政信箱:中共米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十九届县委“四防”工作专项巡察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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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巡察组工作驻地: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五楼
特此公告
中共米脂县委“四防”工作专项巡察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