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5个巡察组即日起对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贸局、县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县农业生态扶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进行为期60天的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在被巡察单位办公楼前和县委巡察办办公楼前设立“中共米脂县委巡察组意见箱”。广大干部群众如对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以及县委中心工作落实不力等方面有反映和举报,欢迎来信、来电、来访反映。
通信地址:中共米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第 巡察组)收,邮编: 718199。
联系电话:县委巡察办:0912—6358589
县委第一巡察组:0912—6358113
县委第二巡察组:0912—6358115
县委第三巡察组:0912—6358117
县委第四巡察组:0912—6358118
县委第五巡察组:0912—6358126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9月1日起调整为14:30至18:00;10月1日起调整为14:00至17:30)
电子邮箱:18791277263@163.com
巡察组工作驻地:各被巡察单位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