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根据中省市纪委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以及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拜年活动。
2、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此类活动。
3、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4、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5、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6、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以赌博和交易形式收受财物。
7、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
9、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约束,净化社交圈、生活圈,秉持健康的生活情趣。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春节后,县纪委监察局将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对违纪违规人员坚决严肃查处。
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举报电话:6212904
中共米脂县纪委
米脂县监察局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