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23名拟提拔任用或进一步使用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
此次廉政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60(含)分以上为合格,考试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规党纪知识为主,主要检验领导干部履职必须掌握和遵守的基础性党纪法规知识。县纪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程序,严格把关,对考试成绩合格者,按程序任用;对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因故未能参加的予以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建议县委暂缓任用。
“通过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使新任领导干部现场接受廉政法规知识检验和廉洁从政教育,打好廉洁‘预防针’,把好任前廉考‘第一关’,真正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目的。”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