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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榆林市纪委监委就廉洁过节发出“正负面清单”

时间:2021-09-17 08:52    浏览次数:      来源:榆林市纪委监委     【字体:

中秋、国庆将至,榆林市纪委监委发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提醒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远离“节日病”,始终绷紧“纪律弦”,做到廉洁过节、文明过节。

正面清单

1、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少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大力发扬尚俭戒奢的新风正气。3.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节前宣传教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监督检查、提醒谈话等方式,加强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带头遵规守纪,带头抵制不良风气。4.结合干部作风集中整顿,真抓实干转作风;结合“清廉榆林”建设,廉洁守家树新风;结合“九个专项整治”、“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服务解民忧;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感悟红色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5.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倡导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负面清单

1. 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2.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土特产品;3.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礼金、礼品、购物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组织或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5.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9.严禁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10.严禁违反换届纪律,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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