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米脂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监督由“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以外”延伸,确保监督不断档、全天候。
“通过微信、QQ等信息网络、报刊书籍等方式公开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违反有关规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违规参加婚丧嫁娶等事宜。”《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八个小时以外”活动列出四方面十五项重点监督内容,从严从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
《办法》规定,要通过报告个人事项、开展谈心谈话、个别座谈、实地走访、督查暗访或初步核实等方式,全面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四种形态”分类处理,根据情形分别予以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整改、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