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县委巡察办组织召开集体学习会,认真学习传达《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中办发[2021]62号)、《关于上级法院配合参与地方党委巡视巡察下级法院有关事宜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省、全市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是加强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具体举措,对推动新时代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要全面理解、准确掌握《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明确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具体要求,协助党委在谋划安排新一届党委巡察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要准确把握巡察机构在整改落实中的定位,掌握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责的具体内容,既要主要作为、履职尽责,也不能越位、错位,代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
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全体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