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惩治腐败 建设廉洁政治
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市纪委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市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安排部署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一、201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2年,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中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结合榆林实际,突出狠抓了干部作风整顿和“五个集中整治”、查办案件和执法纠风专项治理、便民服务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是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监督检查。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改革发展稳定搞好保驾护航的指导思想。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能减排、节约用地、安全生产、“四城联创”、保障性住房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信访维稳等开展了专项检查,市县两级向75个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清查各类资金47亿多元,对11起环保挂牌督办案件和52家企业环保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严肃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有力促进了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是干部作风整顿和“五个集中整治”成效显著。按照市委部署,组织开展了干部作风整顿和“五个集中整治”,整治“吃拿卡要”、整治“吃空饷”、整治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党员干部参赌和高利放贷、整治公务用车超标问题。制定和实施了《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高利放贷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违规购买和使用超标公务车辆的紧急通知》,两次组织封存超标公务车190多辆,公开拍卖严重超标车19辆。清理纠正64名党政干部在农村金融机构违规贷款4750万元。清理纠正“吃空饷”人员2100多名。核查干部作风方面问题254件,党政纪处分39人,组织处理45人,警示训诫179人,通报批评127人。
三是执法纠风和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进展。坚持“有案必查,查处案件、惩治腐败是成绩,澄清事实、保护干部也是成绩”的办案工作理念,制定了《信访件处理办法》和《查办案件工作考评办法》等十多项查办案件工作制度,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了神木、府谷等县煤矿、防汛、建筑工程发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违纪违法案件。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市、县800多个单位开展了政风行风民主测评。制播《点击榆林—政风行风大家谈》11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113个。全年受理信访举报1438件(次),初核1173件,立案959件,结案995件,党政纪处分1161人,其中县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139人,组织处理11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收缴违纪资金540多万元。与41名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四是积极推进了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了群众立场群众观点教育和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举行了“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展”和“清风伴我行”演讲比赛。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制度、述廉制度、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乡镇便民服务和“廉政灶”制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行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共组织84名县科级领导干部、251名基层站所负责人、773名村“两委会”负责人分别向各级纪委和服务对象进行了述廉评议。5430个行政村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产生了第二届村民监督委员会。全市建立便民服务机构2782个,累计办结便民服务事项19.72万件(次)。命名表彰了66个便民服务示范单位、50个先进村民监督委员会、50个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五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县区纪委换届后,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更加团结战斗。市直单位纪检组和县区纪工委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以“忠诚履职、争做表率”为主题,在全系统开展了创建学习型、开拓型、务实型、“亮剑”型、高效型纪检监察机关活动。开展了学习郭永平同志《“官德”修养“八要”》“五个一”活动。开展“三问三解”活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364件,为群众办实事278件。组织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县县到巡回观摩检查”了56个反腐倡廉建设示范点和10个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县区之间形成比学赶超氛围。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吃拿卡要问题还时有发生,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省纪委全会精神,全面做好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
2013年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委、中省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 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突出开展“五抓五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抓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省纪委全会精神,治理在执行党的纪律和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阳奉阴违、各行其是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建设新部署。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报告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新举措,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我们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深刻领会其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明确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1月22日出席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王岐山同志1月21日代表中央纪委向全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省纪委2月4日至5日召开十二届二次全会,赵正永书记出席会议作了重要讲话,突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维护群众利益两个重点,对全省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严格明确的要求;郭永平同志所作的省纪委工作报告,全面安排部署了今年全省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我们要认真传达学习中省纪委全会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和维护党章,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省市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四是加强对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发展稳定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继续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创新转型、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耕地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项目审批、干部选拔任用、升学考试、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三农”、信访维稳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推进绩效管理。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问责,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抓好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治理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上存在的形式主义、享乐主义问题。
一是坚持不懈地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意见。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12月下旬省、市委也先后相应制定了《实施意见》、“十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进工作作风的任务非常繁重,“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把贯彻执行这些规定作为今年作风建设的最重要内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突出抓好改进调查研究,切忌搞形式、走过场;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严肃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和新闻报道;规范公务接待和外出考察活动,严格执行中省市有关规定;严禁超标超编购置和使用公务车辆。各县区、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制定更加具体、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健全完善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
二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这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又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在倡导全民重视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同时,着重解决各级机关单位公款消费和奢侈浪费问题。特别要严禁超标准接待,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的审批程序和领导责任,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员,严格控制工作餐标准,防止以公务接待为名搞大吃大喝;严禁利用调研、检查等公务活动搞大吃大喝,下基层一律在乡镇“廉政灶”就餐,不得喝酒、不上高档菜肴,不准赠送和接收地方特产;严禁利用召开各类会议以及年终总结会、表彰会、团拜会、答谢会等名义大吃大喝或滥发钱物,各类会议都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宴请,有机关灶的尽可能在机关灶就餐;严禁利用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日,用公款相互走访和宴请送礼,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上下级之间、部门、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严禁利用工作调动、职务变动、出差、出国之机,用公款大搞迎送宴请活动;严禁在各类培训机构学习期间用公款相互吃请;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宴请;严禁用公款到休闲、娱乐、健身、美容等场所消费;严禁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三是大力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1月18日市委发出《关于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决定》。这是我市加强机关单位作风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和有力抓手。按照《决定》要求,要扎实开展“六加强、六创建”活动,即,加强作风建设,创建“勤政机关”;加强廉政建设,创建“廉洁机关”;加强文化建设,创建“学习机关”;加强道德建设,创建“文明机关”;加强制度建设,创建“法治机关”;加强班子建设,创建“和谐机关”。各级机关单位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全市各级机关单位每年考核验收达标率要达到20%以上,用五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全市多数单位普遍建成模范机关目标。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一系列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若干次专项督查抓落实活动,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走形式、一阵风、搞变通、做虚功。
(三)抓好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清”专题教育活动,治理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为政不廉、脱离群众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将在全党大力开展的一项全局性重大教育活动。为民,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深化群众观点、群众立场教育,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坚持深化“三问三解”,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务实,就是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实干兴邦,实干富民,把改进作风同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清廉,就是要坚持为政清廉、廉洁从政,教育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拒腐防变、防微杜渐,做到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
二是同步开展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专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干部清正”,就是要督促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政府清廉”,就是要促使党和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政治清明”,就是要发展政治文明,净化政治生态,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价值理念,使清风正气得到弘扬。
三是扎实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按照市委安排,春节收假后,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结合学习贯彻中省市一系列文件和纪委全会精神,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大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在集中统一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专题对照检查,严肃认真搞好整改工作。
四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各机关单位要结合“三清”专题教育和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大力加强廉政文化走廊和廉政文化室建设,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深入开展廉政法规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五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加快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深化村务公开,开展村级财务、重大事项决策、惠民政策落实等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健全城市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和薪酬管理。
(四)抓好执法纠风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等腐败问题。
一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二是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要畅通举报渠道,收集案源线索,建立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接待网络,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安排专人受理;公开主要领导和分管信访领导的电子信箱,24小时受理。要主动下访约访接访,深入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信访巡察,接受群众投诉,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利用舆情平台,挖掘线索,安排专门人员,每天负责查看新闻媒体和网络,收集、分析、研判和及时处置舆情信息。要开展清理检查,筛选线索,注重在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以及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中,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要实现信息共享,互换线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审计等单位的联系,联合摸排案件线索,健全案件线索移交和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制度。
三是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认真落实查办案件工作考评办法,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警示教育、诫勉函询,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认真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要正确对待网络反腐,支持网络媒体开展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对网民反映的腐败线索,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实事求是地核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对于网络散布不实甚至有害信息,造谣、诬陷和伤害干部的,要依法加强管理和打击。要启动市办案点建设,着力推进办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四是切实抓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民生政策、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贪污挪用国家各类补助款,以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行为。开展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暴力强拆、违规占用征用土地、侵吞截留补偿款等问题。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清理,坚决查处徇私枉法、以案谋私、刑讯逼供、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开展市场中介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强制服务、随意收费、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骗取贷款、违规挪用、高利放贷、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违规公务用车和“吃空饷”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同时,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博览会(展会)举办行为,巩固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公款出国(境)旅游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反弹。加大行风建设力度,继续办好《点击榆林—政风行风大家谈》栏目,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五)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深化和执行落实工作,治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要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用制度破解反腐难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颁布的一系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反腐倡廉有关法规和文件纳入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抽查核实工作。强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作用,督促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职责。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即将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时研究制定配套性实施意见。
二是积极构建具有榆林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群”。要以巩固和发展反腐倡廉14项制度为基础,及时充实完善制度内容,适时延伸制度的实施层级、对象和范围,最大限度地扩大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影响力。要紧紧围绕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推出一批特色鲜明、有效管用的新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具有榆林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三是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健全制度执行评价办法,完善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行为,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确保各项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四是各级党政领导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真正把反腐倡廉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定期研究,经常强调。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
三、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直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是市纪委、监察局要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作出表率。要做到“六带头”,即:带头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惩治腐败,做党的忠诚卫士;带头围绕中心、顾全大局,为发展稳定搞好保驾护航;带头加强学习,重视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带头执行“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依纪依法、按政策办事;带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二是纪检监察系统要做创建模范机关的表率。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对全市各级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职责,首先要从自身做起,从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做起,按照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扎实抓好自身作风建设和创建活动,做到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明、思路清、措施实、作风硬、形象好,率先建成模范机关单位。
三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机关内部管理监督。要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六不准”,即: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在办案中搞刑讯逼供;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不准搞特殊、耍特权。要加大系统内干部轮岗、交流、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进一步加快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尽快建成市县两级局域网。
反腐倡廉任重道远,纪检监察责任重大。我们要增强决心,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克难攻坚,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清”目标而努力奋斗。